欢迎来到深圳市鼎禾广告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广告咨询 > 行业新闻

广告咨询

尚前华
18924620687
上千客户信赖,18年专注户外广告
为您提供最优惠的媒介资源
QQ在线咨询
广告咨询:0755-86635787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发送:广告咨询
免费获取媒体广告投放方案!
服务热线
0755-86635787

行业新闻

怎么管理好广告公司及制订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8-22 点击次数:3759
一、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考 勤

二、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可代签。 
三、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超过4小时者,视为旷工。  
四、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经理事前批准;如有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电话通知经理。

加班、调休  
怎么管理好广告公司及制订管理制度

五、由于工作上的需要,需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加班按小时计算,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一天,由公司开给调休单,以便员工安排补休。
六、员工需要使用调休时,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在经理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批准,确因实际困难无法安排的,在当年年末将未调休的部分交公司汇总,按本人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行为规范

七、员工上班应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
八、男员工不留长发或奇形怪发,保持颜面整洁,女员工不佩带夸张的饰品。
九、员工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抽烟、做私活、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十、员工对待顾客保持良好的态度,不能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如遇客户不合理要求可以请经理来处理。
十一、员工之间需讲普通话,不可讲方言,力求气氛融洽。
十二、保持店内整洁,每天交班前应把自己的岗位打扫干净,物归原位。
十三、所有部门在每班工作结束后要将资料整理好,已完成的交前台江总并登记,未完成的需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便于 工作更好的完成。
十四、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不退还培训押金。
十五、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奖励和处罚标准

一、奖励
1、每月评月度优秀员工一名,当选者奖励100元。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制度提出好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的每次奖励50~100元。
3、检举违规操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每次奖励100元。
4、研究发明、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对公司有贡献的每次奖励100~500元。

二、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的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的每次扣罚30元,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罚50元。代签到的代签双方每次各罚50元。
2、事假按本人日均工资计扣;病假按本人日均工资的50%计扣(2天以上的病假需有医院病假单,否则按事假执行),事假或病假停发当月全勤假。
3、旷工按本人日均工资的200%计扣(月度累计旷工2天,全年累计旷工4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当月全勤奖。
4、未穿工作服的;不佩带工号牌的;工作服有异味不整洁;管辖设备不搞卫生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5、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的;与顾客发生争吵的;拾物不报,占为己有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0元。
6、未经许可,擅自私用公司设备做私活或损坏公司设备财产的,按实际损失扣罚。
7、由于员工缺乏责任心而非设备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或报废,按实际损失扣罚。

广告监督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广告监督管理的意义和作用: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一个消费者需要的商品能否真正引起其购买行为的出现,首先就要看广告定位是否准确,否则,即使是消费者需要的商品,由于广告定位不准,也会失去促销的作用,使许多真正的目标对象错过购买商品的机会。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不仅是对产品功能和价格的选择,更是对企业精神、经营管理作风、企业服务水准的全面选择,而企业形象定位优良与否,又正是消费者选择的根据之一,优良的企业形象定位,必然使消费者对产品产生“信得过”的购买信心与动力,促进商品销售。

广告社会监督的概念
广告社会监督管理,又叫消费者监督或舆论监督管理,是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对各种违法违纪广告的监督与举报。在通常情况下,广告管理以政府的行政管理为主,但这并不是说广告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管理是可有可无或根本用不着存在的,相反,正是由于有了广告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的加入,政府对广告的行政管理才更加有力,广告管理也才更加富有层次。
广告社会监督主要通过广大消费者自发成立的消费者组织,依照国家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广告进行日常监督,对违法广告和虚假广告向政府广告管理机关进行举报与投诉,并向政府立法机关提出立法请求与建议。其目的在于制止或限制虚假、违法广告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以维护广告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确保广告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中国的广告社会监督组织,主要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设立的消费者协会(有的称消费者委员会或消费者联合会)。此外,1983年8月在北京成立的全国用户委员会,是中国首家全国性的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4年12年12月26日在北京成立的。截至1994年,全国县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超过2400多个,还在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中建立了各种形式的保护消费者的社会监督网络3.3万多个。消费者协会基本上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进出口检验、物价、卫生等部门及工会、妇联、共青团中央等组织共同发起,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和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挂靠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意民办”的消费者组织。